□静 羌
今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启动了部分省份及部分知名景点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近日,媒体对试点工作效果进行了调查,主要针对“自由执业”能否得到导游的认可、“导游之痛”能否得到有效破解等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
曾几何时,“导游之痛”是国人外出旅游频频遇到的问题。一次精心安排的旅行,被宰客、甩团、强制购物等导游负面行为生生蒙上了一层灰尘,让人如鲠在喉、苦不堪言。
游客抱怨,事实上导游也很委屈。的确,我国的导游,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带团的数量和游客期间的消费,底薪少得可怜,如果游客不另外消费,导游自己就要往里倒贴钱,这样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挣不回来。于是就出现了云南一元团、北京低价游等名目繁多的旅游品种,因为入团以后多次进店消费及后期增加费用,惹来非议无数。更有甚者,前不久在北京一辆前往十三陵的旅游大巴上,还出现了游客和导游拔拳相向的可怕场景。
出现这样的窘境,作为旁观者,我们不能一味地去指责任何一方。游客被低价吸引参团,导游为收入放弃底线,这些,归根到底都是相关机制不健全、市场要素没有合理流动所导致的。正如云南一名导游说的,导游带团都希望游客开心,做个受游客欢迎的好导游,谁又愿意当“导购”?事实上,几乎每一起由导游引发的旅游纠纷背后,都有许多导游的无奈,换个角度说,他们也是受害者。
往大了说,“互联网+”时代,网约车已经让人们享受到了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而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导游服务业也亟待与互联网联姻,这是大势所趋。如今,新“玩法”出台,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变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游客可根据网络评价和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导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费。往小了说,导游“单干”,可以直接提高导游收入。导游对于各项收费都可以明码标价,并推出自己的精品线路来提供服务,用服务和内容建立口碑,带给游客优质的服务体验。而有了口碑和服务体验,游客也会愿意掏钱“埋单”,有助提升导游群体的社会地位。
但是,导游自由执业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旅游部门也作出明确,今后如果自由执业的导游向游客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或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强迫游客购物,经游客举报核实,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真正凭服务赚钱,不断提高导游的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这才是网约导游政策的初衷,也将保障导游和游客双方的权益,促进旅游市场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