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顺长辈、善待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倡导弘扬这种美德,让大家更加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魅力及中华传统孝文化的博大精深,11月15日上午,桃花坞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学习“百孝篇”活动,大家借此机会一起朗读了《百孝篇》,并书写了心得体会。
桃花坞街道司法所的社区服刑人员以中青年为主,且大多数是独生子女, 此次活动以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孝敬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事保持善良纯朴的心,造就良好的思想品德为目的。
学习过后服刑人员纷纷表示,自己犯了罪,让父母担心受怕是最大的不孝,今后一定要在家孝顺父母,尊重他们,在外遵纪守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最大的尽孝。
据桃花坞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桃花坞司法所会不定期采用国学教程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告诫矫正他们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教育和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同时也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认真改造,成为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