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到来,老年人一直是关注的话题。为了提醒子女多看看父母,福星护 理院近日推出“奖孝金”制度,这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又该进行怎样的反思——
奖励孝老,究竟谁的悲哀?
□王鲁青
孝敬父母是子女的基本义务,不应该仅仅靠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的奖励来推动。
常看望父母,就可获得数额不等的现金抵用券,福星护理院推出“奖孝金”制度,目的是为了奖励有孝心的子女,更主要的是提醒子女多来看看老人。这样的初衷十分好,不过这样的制度让人看起来怎么都有几分辛酸和无奈。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基本义务。父母被送进养老院,也应该经常去看看,可是很遗憾,有些人还做不到。
细数一数,近年来我国关爱老人的规定真不少。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被纳入法律范畴。为了保障这条法律执行,很多地方出台规划,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也有些企业设立基金,让员工接父母到子女所在城市,享受天伦之乐等。这些举措正是为了解决在高速流动的社会里,有些人照顾父母不便,在身边不能尽孝的问题。措施和规定虽好,可是孝敬父母需要子女有心,如若不然,孝敬父母还是一句空话。
固然,目前有些规定实行的还不尽如人意。譬如政府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设“孝老假”,由于许多配套措施还没跟上,被人们喻为看起来很美,真正落实起来很难。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情况下,孝敬父母也不应该被忽略,在春节和别的假期,经常回家看看,平时给父母多打打电话,这也是一种孝敬。
由此,孝敬父母是子女的基本义务,不应该仅仅靠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的奖励来推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让我们常回去看看,平时多联系。因为孝敬父母不能等,“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经济之外的提醒更有意义
□杨仲
是奖励,更是提醒和呼吁,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话题,趁机都内省一下。
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超30次,可获得200元现金抵用券;两个月内探望超20次,可获得100元现金抵用券;两个月内探望超10次,可获得50元现金抵用券。把单次奖励折算成现金,每次五六元钱的诱惑不足挂齿,所以,对于福星护理院实行的奖孝金制度,可能不少人觉得这种经济激励刺激不大。这是句实话,最可能的结果也是:去得勤的人还是去得勤,去得少的人还是去得少。不过,这个举措的意义远在于经济之外。
对于老年人来说,子女的时常看望是精神的最大抚慰。尽管“常回家看看”这项精神慰藉条款已经被纳入了刚性的法律要求,但实际仍然面临着执行的尴尬。当初,在“常回家看看”要不要入法时,舆论就担心以法治孝,法律来约束道德,会不会遭遇执行的疲软,实践证明了这种担心的必要。这种情况下,多创设条件,多点激励,多点提醒,都是有意义的事情。
平心而论,自然生长出来的孝心不是也不该是用钱奖出来的。不过,让那些本身有道德温情、懂感恩的人额外地受到奖励,奖金虽小,经济之外的褒奖和肯定更有意义。是奖励,更是提醒和呼吁,希望此次护理院的一次自选动作,能够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话题,趁机都内省一下:多久没问候过父母?多长时间没有回家看看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终究是人生憾事,不管有没有物质奖励,有没有法律倒逼,常看望或常问候这种道德温情都该由内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