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籽言通讯员王玥)“因为养了一只宠物猫把房间里的设施稍微弄坏了一些,房东就要克扣我4000元保证金,这也太过分了吧。”近日,租客阿虹一怒之下把房东告上了法庭。
近年来伴随着苏州外来人口的增多、租户人群也随之增长。在租房的时候难免会有租户喜爱养宠物,如果照顾、管理得好还可以接受,如果宠物在租的房子里撒野,则可能会引起纠纷。房客阿虹就遇到了这样的事。阿虹来自重庆,中专毕业后来到苏州务工,其间结交了一位男友,两人便打算在园区租房子同居,左挑右选后,他们通过中介找到了一间还不错的房子,和房东李女士面谈后阿虹他们交了房屋租金结合4000元保证金后便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巢。不久,阿虹的朋友将一只宠物猫寄养在了她的家中,因为阿虹二人白天要工作,所以宠物猫在家中到处乱窜,挠挠墙,抓抓窗帘,蹭蹭地板,没多久便把窗帘抓得抽丝,地板也磨花了。
一年租期到后,房东李女士来到房间查验后发现房间出现一定程度的损毁,而且电费还存在拖欠的现象,便要求阿虹赔偿房屋地板、窗帘、家具上的损失修护费,但是阿虹拒绝赔偿,李女士很生气,扣留了阿虹4000元保证金。另一方阿虹也因此恼羞成怒,拒绝将钥匙还李女士。就这样双方僵持无果,阿虹将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保证金4000元。
法官在接到本案后核实了《房屋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物品清单、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据,认定阿虹和李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上述合同业已到期,阿虹搬出房屋且双方交接完毕。对于承租期间欠缴的水电费,阿虹同意支付,对于造成承租的损毁,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租赁双方握手言和,最终双方同意由李女士在保证金中扣除1600元后将剩余2400元返还阿虹。
商报提醒,承租时,租赁双方应当查验承租房屋及屋内设施,并列明物品清单。对于租户方,应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后再签约入住,入住后,如果无法有效地管理宠物,请不要饲养宠物在出租房中,以免造成损毁引发纠纷。对于房东方,为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饲养宠物加以禁止性约定。退租时,房东与租户在交接时同样应当查清承租房屋的状况,列明交接物品清单,以免产生纠纷时无凭可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