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方方)通常承接工程最好由招标与承揽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以此形成法律文书,为将来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防止财产利益受到侵害。近日,姑苏公安分局友新派出所就破获一起以承包工程预付保证金为由,暗中实施诈骗的案件。
近日,从事承包工程项目的张先生前来友新派出所报案,称他被人以承包工程为由,骗取保证金共计45万多元。民警向张先生了解到,原来早在2012年9月份的一次朋友聚会中,张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负责工程承包转接的宋某,之后两人逐渐成为朋友。
相熟之后的当年年底,宋某声称手头有一项规模可观的工程将于隔年开工,询问张先生是否愿意承接。张先生与宋某洽谈详细了解后,决定接手这桩单子,于是应宋某的要求,前期预先支付给对方30万元工程建设保证金。
因为同僚朋友介绍认识,在等待工程项目正式启动期间,张先生未曾对宋某的身世背景有丝毫起疑。隔了一段时间后,宋某再次向张先生介绍一单新的工程承包项目,张先生仍满口答应下来,并再次应宋某要求,预先支付了15万元工程保证金给对方。
然而,张先生苦等一年半载下来,迟迟没有等来工程启动开工的消息,而宋某却悄无声息地逐渐淡出了张先生的“朋友圈”,直至最终完全失去了联系。张先生向民警表示,出于对宋某的信任,两次工程承接协议双方均是以口头形式完成,没有起草任何法律文书。时至今日,张先生对自己轻易相信对方和未按正规程序签署协议,一再表示后悔与自责。
民警随后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取证,最终确定宋某有诈骗嫌疑,今年11月,民警在昆山抓获正在当地一家快递公司打工的宋某。办案民警审查得知,宋某此前同样从事工程承包项目,后因生意经营失败导致破产,一下子损失近百万元,连工人工资都无法发放。走投无路的宋某想出诈骗同僚这一昏招,最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目前,宋某已被姑苏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