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祥
酒驾,是当前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纷纷严查酒驾,酒驾违法行为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心理,自认为酒量好,只要不出交通事故就行。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如何让这些酒驾侥幸者改邪归正,不能仅仅光靠处罚。
相对于“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入刑”,现行法律法规对酒驾最高惩罚标准是—— 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而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往往是对酒驾者进行处罚,导致一些人心存侥幸。如一些好酒者,只要不查车,他们照旧酒后开车,所以他们经常到处打听交警是否查酒驾,以求逃避打击。
如何让这些酒驾侥幸者提高认识,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呢?首先,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对酒驾者严厉执法,即使没有到醉驾的程度不能入刑,但其处罚形式可以更严厉,比如与个人的信用档案或工作档案等挂钩,这样对酒驾者更具有震慑力。其次,通过媒体曝光一些典型案例,例如公务员酒驾的处理,例如酒驾后引发的交通事故等等,这对普通驾驶员更有警示作用。
除了加强严查和严厉执法外,交警部门应多管齐下,强化警示教育。例如,对新手驾驶员进行取证前的强化拒绝酒驾教育;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再教育时,酒后拒驾的教育应是“必修课程”;对有酒驾“前科”除了处罚外,进行体验再教育……
在拒绝酒驾的宣传上,光靠交警部门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很有必要。应该以政府为主导,让包括交警在内的各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大力宣传“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时下酒驾祸殃社会的情况下,拒绝酒驾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应当举全社会之力宣传酒驾,一点也不为过。比如说,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或办居住证时,适时进行酒驾教育;居委会对辖区居民进行走访,使他们真正懂法守法。
在酒驾整治上,无论是严惩还是强化宣传,不能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应该逐步成为广大司机的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