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开发企业涉嫌违反限购政策被告诫整改
本报讯(记者 张立)近日,市住建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对两个近期开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联合检查,确保调控政策的执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本次检查,除了检查销售现场的五证公示、价格公示等是否违规外,检查人员还着重对可售房源数、已预购、定购数、销控表显示可售数量进行了核算,并以此确定销售处是否存在虚假销售、捂盘惜售的嫌疑。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开发企业涉嫌违反限购政策,将商品住房出售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虚假宣传帮助外地客户购买社保,以及虚假造势、捂盘惜售,检查人员对这些问题一一指出,并告诫开发企业及时整改。
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从实行限购以来,大多数开发商能够严格按照新政执行,但也有个别开发商为了提高业绩,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虚假造势的手段误导消费者,产生了不良影响。从新政策实施至今,我市在房产价格备案、购房资格审核、房产广告宣传等各方面都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已先后多次召开调控工作会议,联合开展市场大检查,全力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秩序。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项目,将采取告诫、约谈的方式责令改正,对经告诫、约谈仍不改正的,将其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房要理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开发商制造的假象所迷惑。在支付购房款问题上尤其要慎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支付任何房款,包括开发商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通常情况下在定购商品房时可支付一定的定金、预订款等,按照《担保法》规定,定金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20%;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首付款。
我市执行限购政策后需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覆盖苏州全市,建议市民在购房前与开发商多沟通,采用先交部分定金,等资格审核通过后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再交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