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籽言通讯员长成)一对夫妻恋爱后结婚,婚后就生了一个儿子,为了增进感情,两人又拼了个“二胎”,又生了一个儿子。即便如此,这对夫妻还是因为生活琐事以及双方家庭的矛盾,最终对簿公堂。
钱明和郭雪在2007年相识,恋爱一段时间后两人结婚。2008年,两人爱情结晶大儿子出生了,就这样两人度过了平静的三四年,随着孩子长大即将上小学,夫妻感情渐渐淡了,彼此摩擦也多了,为了进一步增进感情,两人决定再生一个孩子。2014年,两人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但是感情却没有“修复”,两人的摩擦和争吵变多了,经常冷战。同年,夫妻二人因为琐事争吵,一气之下,钱明从家里搬到父母家居住,再也不回家了。
2015年初,钱明起诉离婚,郭雪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两人仍然没有重归于好的迹象。2015年底,钱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第二次被法院驳回。今年,钱明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再次起诉离婚。因为房子为钱明的婚前财产,所以双方对财产分割这一块,争议不大。两人对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各执一词,钱明认为自己有房有财产,所以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郭雪认为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对孩子情况也很了解,理应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认为,鉴于钱明和郭雪学历相当,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具有较好的抚养能力,加上两个人反复表达了较为强烈的抚养意愿,所以法院判定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儿子。考虑到大儿子长期居住生活在钱明和郭雪的新房中,该套房屋是原告钱明的婚前个人房产,根据相关教育政策其已就近入读学校;如原告钱明抚养大儿子,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大儿子生活和学习,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判定由钱明直接抚养大儿子。另外小儿子目前还不满五周岁,出生后一直和妈妈郭雪共同生活,在这个年龄需要母亲的陪伴和呵护,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法院判定由被告郭雪直接抚养小儿子。(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