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铁警:以下物品乘客不要带上车
商报讯(记者方方通讯员徐建中)前天,一名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的河南籍男子,当场被民警查获,铁路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2月14日下午2时许,上海铁路公安处苏州站派出所民警张苏洲在车站南二楼安检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在携带的收纳箱中,竟然藏有一把近半米长的砍刀,于是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并带至民警值班室进一步询问。
经查,该男子姓高,河南鹤壁市人,其购买一张苏州至鹤壁的K1102次列车准备进站乘车。经认定,高某携带的刀具长度为400毫米,刀尖角度小于60°,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第一条第4项,系刀尖角度小于60°,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单刃刀具,属于管制刀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铁路警方对高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7年春运临近,广大乘车旅客应当注意,不要携带管控类物品进入车站,以免耽误行程。苏州铁警特别提醒,以下物品属禁止和限制携带进站乘车: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其中除了熟知的各类枪支外,气枪、麻醉注射枪、道具枪、仿真枪等枪支及其样品、仿制品也是禁止携带的;爆炸类物品,如炸弹、照明弹、炸药、雷管、礼花、烟花等物品及其仿制品也是禁止携带的;各类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警棍、催泪器等物品禁止携带,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等利器、钝器也是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携带;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禁止携带;危害列车行车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禁止携带;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违规携带上述物品,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