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通讯员 赵建平 杨涛 驻太仓首席记者 顾志敏)“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拖欠一年多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可以开开心心过年了。”吴老汉激动地说。这是近日太仓法院开展的一次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中的场面,活动中,该院为苏州某化纤有限公司35名职工发放执行款6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苏州某化纤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吴老汉等35名职工工资60余万元,经太仓市劳动人事仲裁委仲裁后,该公司仍未按照仲裁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后来,吴老汉等35名职工向太仓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被无锡债权人设定抵押并在当地法院诉讼中,该土地又被其他法院首次查封,资产处置涉及不同的两家法院。太仓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与优先权法院与首封法院联系协商,最终将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处置权予以移交,该院取得处置权后,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执行、优先处置、优先发放,今年11月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土地等相关财产后,对被执行人拖欠的工人工资全额发还到位,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