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从2元调为3元
商报讯(记者 冯佳)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受成品油调价影响,今起,苏城打车费用也将增加,乘客坐车每次多掏一元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12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苏城销售的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39元/升,高于苏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第3个启动点6.25元/升,且距离上次(2016年7月13日)调整燃油附加已超过3个月时间,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苏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基准点和启动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调整燃油附加费。
从今日起,苏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电调专用出租车)每车次向乘客收取的燃油附加从2元调整为3元。今天起至23日,市区4303辆客运出租汽车逐步完成计价器参数调整工作,在此期间两种运价并存,即完成参数调整的车辆收取3元燃油附加、未完成参数调整的实行原运价,物价部门强调,经营者要严格按标价公示和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任何车辆和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