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身份工作 劳动关系仍成立
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市人社部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透露,今年以来,苏州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607件,涉及劳动者52829人,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处理14576件,涉及劳动者28949人,结案率为99.9%;仲裁机构及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立案案件23907件,涉及劳动者37988人,结案率为100%。全市共处理50人以上重大集体劳动争议32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据介绍,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项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走向深入,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权意识增强,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件类型日趋复杂。今年是“仲裁服务年”,全市各级劳动调解仲裁机构规范办案,提升质效,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
昨天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包括“劳动者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须履行民主程序”“以他人身份进入单位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仍成立”“用人单位对解除决定承担举证责任”“代驾司机与公司之间未必有劳动关系”等,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认定、双倍工资给付等常见的劳动争议和终局裁决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