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记者 杨婧)日前,家住世茂御龙湾的业主向记者咨询,新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具体要向哪个社区进行申请?
记者从常熟市虹桥管理区城管办了解到,常熟市世茂御龙湾小区业主若要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也就是说这上述的两个条件中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才可以进行申请。满足条件后即可前往常熟市虹桥管理区城管办进行详细咨询(电话:0512-52342552)。
记者采访了常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吴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属地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含届内调整);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和配合属地政府,落实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含届内调整);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由于具体成立过程比较繁琐,因此需要以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依据。具体市民可直接向属地政府、社区居委会咨询业主委员会组建条件和申请协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