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部门将开展错时检查、巡查形成禁放宣传高峰
苏报讯(首席记者 周倜)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最近,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宣传,落实现场巡查,做好救援准备。
12月26日至31日是“禁放宣传周”,各消防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放宣传,确保每个新村、社区、广场、商业区都有一条宣传横幅、一个宣传点和一支宣传队,确保每家会收到一封告知信,每家商户、每家单位收到一份告知书。除了传统媒体,还要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短信手段进行宣传,在春节来临之际形成禁放宣传高峰。消防部门还将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结合近年来火灾特点和国内外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和造成的伤害等一系列典型案例开展提示性、针对性、警示性禁放宣传工作。
在落实现场巡查方面,各地消防部门将调研确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巡查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各级禁放办组织的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圣诞、元旦、除夕、元宵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错时检查、巡查。对检查、巡查中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主动进行劝阻,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人员,及时上报属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在做好救援准备方面,消防各大队将组织辖区中队针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等级战备动员,切实保障人员、车辆和器材等各项灭火救援保障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第一时间处置火情。
110和119平台经常接报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警情。据统计,2013年以来,苏州全市共接报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数达到78起,造成经济损失120余万元。2013年5月1日,金鸡湖大道与星湖街交界处一幢居民楼下有人燃放烟花,飞溅的烟花火星导致16楼一户居民家中起火,损失较大,13楼居民家晾晒的被子也被烧坏。2015年5月11日,城北西路一幢居民楼的20楼发生火灾,原因也是有人在楼下燃放烟花导致。今年7月17日,常熟一居民楼26楼突然起火,事后调查确认,还是楼下燃放烟花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