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东同日发生烟花爆竹爆炸致7人死亡
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火灾隐患以及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我市每年春节期间都要接报七八十起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12月24日,河北、山东更是发生了烟花爆竹爆炸案,导致了7人死亡。
从明年1月1日起,苏州在市区六大禁止燃放区域等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向市民发出公开信,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拨打110举报。
河北山东同日发生烟花爆竹爆炸致7人死亡
12月24日13时许,河北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竹爆炸,现场发现两人死亡。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的农户房屋已成废墟,其周边10多户人家的房屋一片狼藉,玻璃被震碎,门窗已经变形。
据了解,为应对大气污染,河北省正在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烟花爆竹厂不允许生产。当地公安部门初步调查显示,爆炸的位置是一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事故原因系由个人非法私存烟花爆竹爆炸所致,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就在河北发生事故两个小时后,山东德州再次发生同类事故。12月24日15时许,山东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九龙庙村盖某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暂无其他人员受伤。爆炸发生后,德城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封锁现场,防止次害事故发生。爆炸现场所在房屋业主盖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据盖某供述,死者非本村居民。目前,爆炸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每年春节期间苏州接报七八十起火灾警情
2013年5月1日,金鸡湖大道与星湖街交界处一幢居民楼下有人燃放烟花,飞溅的烟花火星导致16楼一户居民家中起火,损失较大,13楼居民家晾晒的被子也被烧坏。
2015年5月11日,城北西路一幢居民楼的20楼发生火灾,原因也是有人在楼下燃放烟花导致。
今年7月17日,常熟一居民楼26楼突然起火,事后调查确认,还是楼下燃放烟花所致。
苏州城区内历史古迹多、木质结构老式房屋多,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给苏州古城保护带来安全风险。据统计,2013年以来,苏州全市共接报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数达到78起,造成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一只爆竹会产生多少霾?
一只爆竹燃放后会产生多少霾污染?上海交通大学最近做了一个实验:3只爆竹在30立方米的测试舱中燃放,产生的PM2.5浓度为1230微克/立方米,相当于爆表值500微克/立方米的2.46倍,意味着每只爆竹燃放产生的PM2.5质量为12300微克。
“每年春节期间,苏州的空气污染指数年初一和年初五都会出现两次高污染情况,而空气中污染物出现的峰值时段,与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完全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邹强介绍。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当它们被点燃后,弥漫的硝烟中,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钾、镁等金属氧化物的
粉尘。
而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可以称得上是无形的“杀手”,对我们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都会带来损害,对一些疾病的发生或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医生表示,当空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而弥散在空中的钾、镁等金属离子是可吸入污染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大气污染一起来到的便是噪声污染。据环保部门监测,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可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人,特别是老年人、婴幼儿,危害十分严重。
举报违规燃放请打110
“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向市民发出公开信,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拨打110举报。
随着城市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目前,全国有674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根据苏州市政府第139号令,《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
信用信息系统。
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民若有违禁燃放行为,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与流动人口积分政策相关联,违禁行为将可能对市民的积分落户、入学、入医等鼓励待遇产生影响。
除市区六大禁放区外,以下地点也禁放:
根据规定,我市除市区六大禁止燃放区域(见本报21日04版详细报道)外,以下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