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最新制定出台的《关于实施聚焦转型创新驱动行动计划的决定》和《张家港市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实施意见》《张家港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给广大企业和人才送上了一个“大礼包”。一方面,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其中很多奖励措施超过以往;另一方面,政策的改革力度大,特别是在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突破幅度大。同时,此次一系列政策充分结合张家港实际和创新重点任务,针对性强,体现出了地方特色。
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解读《关于实施聚焦转型创新驱动行动计划的决定》
作为此次“1+3”中起总领作用的政策文件,《关于实施聚焦转型创新驱动行动计划的决定》指出,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江苏省关于打造“一中心一基地”和苏州市关于打造“一基地一高地”若干政策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转型升级核心任务,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动力,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3大目标
目标1: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突破
到2020年,全市规上传统产业经济总量保持基本稳定,工业增加值率力争达到21%;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全部达到自动化及以上水平,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万元/人;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明显增加,市级以上品牌企业的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73.5%;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20%;激励发动关键企业以点带面促升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50%。
目标2: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提升
到2020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超过700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6件;高新技术产业突破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40%左右。全面融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城四园”发展格局,集聚全市创新资源,持续放大辐射效应,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
目标3:科技人才引领凸显新优势
到2020年,人才吸引力进一步增强,重点产业节点的人才集聚态势更加明显,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总数达到700个,入选上级人才计划超过350人次,万人拥有高层次人才23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5%;人才企业产业化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才助推新兴产业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孵化培育年销售超亿元人才企业15家以上。
打造先进制造产业基地
——解读《张家港市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实施意见》
传统产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支柱,也是转型升级的主力军。新制定的《张家港市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冶金、纺织、机电、化工、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全力提升我市产业品质和工业经济竞争力。
新的政策改变了原先普惠制的政策思路,扶持思路更新,如在原先仅对节能技改项目给予补助的基础上,设立了重点企业能耗总量控制奖励;支持力度更大,如对企业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等先进制造项目,由原先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万元,提高至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转型导向更强,如新增对企业新产品研发的激励政策。
3大重点方向和目标
1.加快推进智能制造
到2020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全部达到自动化及以上水平;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150亿元,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70%以上。
2.全力深化节能减排
到2020年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重点抓好全市10家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费控制。
3.积极实施结构调整
到2020年末,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鼓励工业企业探索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到2020年末,新增苏州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家;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市级以上品牌企业的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
5大扶持政策
(一)支持传统企业智能制造
1.大力推进智能制造
本市企业实施的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项目(主要包括购置数控生产设备及系统集成等),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项目智能化设备及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重点项目上浮2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应用电子商务
对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二)推进传统企业节能降耗
3.加强重点企业能耗总量控制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以企业2015年能源实际消耗为基准,企业当年能源消耗减少1万吨以上的,对减少的实际能耗按240元/吨标煤给予补助,最高不超2000万元。
4.支持先进节能技术应用
对企业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照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8%的补助,最高不超500万元。
(三)支持传统企业污染减排
5.鼓励减少污染物排放
对排污费地方留存部分统筹使用,集中力量支持水、气、土壤和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项目以及重大减排项目。具体标准按《张家港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支持传统企业结构调整
6.鼓励产品结构调整
对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的先进制造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照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8%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新产品开发
对企业开发的行业战略性产品、行业领先或填补空白替代进口的新产品(经第三方机构认定),按照其产业化程度,其中:材料类新产品销售达到2亿元以上,产品类新产品销售达到2000万元以上,投产第二年起,该产品新增效益对地方贡献按企业研发费金额进行返还,三年内返完,总额不超2000万元。
(五)支持传统企业科技创新
8.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发新产品、开展技术引进合作等活动,按照《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给予创新资助、人才房申购等相关政策。
9.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加强人才和科技项目供给,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项目,对培养入选国家“千人(万人)计划”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育才资助。支持企业引进资本金融、互联网、技术、管理等领域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计税薪酬落实引才补贴。支持企业开展企业家、高级职业经理人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素质提升培训,提升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
创新驱动能力大提升
——解读《张家港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
创新是引领港城发展的第一动力。根据《张家港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我市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创新驱动战略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二市一区一中心”(二市:创新型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市;一区:高新区;一中心:沙洲湖创新中心)建设。
10大重点发展方向
方向1:激活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目标:三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超10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700家左右;保持省科技型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总数全省县市领先。
举措:每年安排8000万到1亿元进行积分资助,支持企业建设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工作。
方向2:强化重点产业科技新支撑
目标: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40%左右,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0%。
举措: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里专设重点产业技术专项,对前沿先导技术、研发投入大且能够显著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式参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成立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方向3:实现重大载体平台新突破
目标:高新区建设力争一年出形象,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纳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体系的院所实现零突破。
举措: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建设产业平台。其中,支持与中科院系统共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对购买研发设备、引进重大人才团队给予一定补贴;加速现有13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成果转移转化,根据运行绩效,给予一定扶持。
方向4:打造区域创新建设新特色
目标:到2020年,力争我市进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市行列,保税区、经开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努力打造2~3个内涵丰富、成效显著的创新型乡镇、园区,1~2个特色鲜明的创新小镇、园区。
举措:对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园区,每家资助最高5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每家资助最高15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江苏省科技产业园,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
方向5:构建创新创业孵化新格局
目标:到2020年,累计建成国家级孵化器5~6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8~10家。
举措: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分别资助最高100万元、50万元;对引进专业运营团队管理运行满1年以上、经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后补助最高50万元。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30万、20万元资助。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申请,可给予每个创新创业团队不超过6000元/年的创业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方向6:建设科技人才支撑新高地
目标:到2020年,引进重大创新创业团队5~10个,累计引进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700个以上,培育姑苏以上领军人才350名以上,销售超千万科技人才企业100家以上。
举措:对重大创业创新团队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项目支持;对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600万元的综合项目扶持经费;参加本市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的企业,达到规定积分标准的,可以优惠价格为其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购买“人才房”。
方向7:探索科技金融互动新模式
目标:到2020年,全市经省发改委备案的创投资金规模达30亿元。
举措: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合作银行提供贷款实际本金损失进行风险分担;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由1000~2000万元人才母基金与社会投资机构共同组成。
方向8:健全科技创新服务新体系
目标: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收入力争达到18亿元,技术交易合同额突破5亿元。
举措:每年安排科技经费用于支持技术经纪、科技中介、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等服务,对新引进并在我市服务满一年的科技中介机构,根据其服务成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后补助。
方向9:开创知识产权示范新局面
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6件,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突破5000件。
举措:将知识产权工程师纳入职称管理,与工资挂钩;每年安排3000万元知识产权经费,对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等给予资助,对专利创造大户、知识产权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知识产权载体平台等给予鼓励,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维权给予援助。
方向10:优化创新文化环境新生态
目标:到2020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达3000项,培育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及成果累计达1200项。
举措:对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线技术工人、企业家、外地专家(团队),分别给予一定资助。对非企业单位及个人获得的市技术发明成果项目,按照成果先进性,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资助;获得的市科技进步成果项目,按照成果先进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资助。
建设区域性产业人才高地
——解读《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
《张家港市人才引领智汇港城计划实施意见》,聚焦“四大路径”,深入实施“磁石聚才、创业小巨人、筑巢引凤、无忧保障”4项人才工程,吸引汇聚各类人才来张家港创新创业,努力打造区域性产业人才高地。
4大工程
人才新政聚焦全方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围绕“引才、育才、容才、留才”4个方面实施4大工程:
“磁石聚才工程”——主要集中于第1~7条,根据不同领域人才需求特点,分类施策,明确推进“创新创业、产业紧缺、企业家、高技能、资本金融、社会事业”等6类人才的主要引才、育才政策。
“创业小巨人工程”——主要集中第8~13条,围绕全过程政策扶持,明确了“产业配套、金融要素、创业团队、协调融合、产品营销、知识产权”等6项支撑保障举措。
“筑巢引凤工程”——主要集中第14~18条,围绕“质量更高、功能更优”的目标,明确了“孵化载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科研机构、博士后工作站、众创平台”等5类载体建设推进措施。
“无忧保障工程”——主要集中第19~24条,坚持多措并举,明确了“社会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窗口、融合型朋友圈、人才安居、子女同城待遇、医疗保障”等6项无忧服务举措,切实解决人才在港城创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构建更加便捷周到的人才服务体系。
5大新亮点
与既有政策相比,本次新增的主要政策如下:
1. 重大创新创业团队
对重大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项目扶持经费,具体包括: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600万元、信贷融资政策性担保最高1500万元、政策性天使投资基金最高50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高500万元、领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最高300万元、全职核心团队购房安家补贴总额最高600万元。
意义:重大创新创业团队是指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具备突出产业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3年内项目投入、5年内项目主营业务年度销售达到一定规模。
新政的实施,将强化一批重量级人才团队,加紧培育一批细分产业领域的“独角兽”,激发领军人才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2. 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引才补贴
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全职引进海内外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的,根据人才薪酬和用才绩效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引才补贴。对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企业和专家人才总额100万元的发展资助;对培养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创新类人才的企业,给予企业和专家人才总额30万元的发展资助。
在“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中,企业引进人才且人才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企业50%最高100万元引才补贴。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并全职服务两年以上的,按佣金的50%(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意义:改变人才工作“政府热企业冷”的局面,激发企业引才育才的主体作用,对高薪引才的企业给予一定引才补贴,降低企业引才成本和引才风险,提高引才积极性,助力本土企业借助人才这一创新要素推进转型升级。
3. 人才企业风创投引导资金
设立1000~2000万元人才母基金与社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人才企业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人才企业且投资期限3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15%(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投资奖励;5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给予最高30%(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风险补偿。
意义:人才创业是高风险行为,金融机构、风险资本出于规避风险考虑,普遍投资意愿不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为此,“人才新政”提出强化银行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投资要素供给,建立风险投资促进机制。
4. 资本金融人才计划实施资金
对引进的高层次资本运作人才、高端金融人才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贴。生产经营性企业引进董秘和财务总监且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引才企业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引才补贴。
意义: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设立,将帮助全市规模骨干企业引进培育一批资本金融人才。
5. 产品首购奖励及股权激励补贴
对本市企业首次采购人才企业产品或技术服务的,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单户最高50万元)的首购奖励;对开展股权激励的人才企业给予50%最高5万元的费用补贴。
意义:新政将帮助人才企业拓展首用客户,引导人才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稳固核心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