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禁放工作
苏报讯(记者 张甜甜)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正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元旦期间禁放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效果。春节临近,禁放工作面临“大考”。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及姑苏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市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全市上下迅速行动,条块联动、紧密合作,发动全面宣传、落实区域管控、加强源头整治和严格执法,元旦期间禁放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做好这一阶段的禁放工作,全市将进一步动员部署,进一步压实管控责任。根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年三十至年初一、年初四至年初五期间,将全天候实行一级管控,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动;年三十至正月十五期间,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每个新村、小区、广场、商业区都将部署管控人员,加强区域内巡逻检查,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听取情况汇报后,陈振一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禁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推动形成更加浓厚的禁放氛围。他指出,禁放工作的最后节点是禁止燃放,但只有关口前移才能真正做好禁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着力把源头管控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从严管理、查堵源头,严惩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特别是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商贩无证销售、流动销售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坚决依
法取缔。
虽然元旦以来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得到了较好控制,但是燃放行为并没有完全杜绝。陈振一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违法必究,依法从严处理违法燃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充分发挥执法的导向作用。陈振一强调,烟花爆竹禁放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作,不是一个地区也不是某个部门的单项工作,既要着眼春节,更要立足长远,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各项禁放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禁放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福龙,秘书长孙和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