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开办公司,做父亲的千方百计筹来巨款借给儿子。结果,为让家人相信有还款能力,儿子竟伪造银行定期存单给父亲。儿子的做法不仅伤害了父子亲情,也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3年5月,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的夏某开办了一家公司,主要承接工地上“搭脚手”的生意。公司开办后,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夏某求助父亲,请他帮忙筹借资金。见儿子开口,夏某的父亲便作为借款人想方设法为儿子筹借资金。从公司开办之初的近3年时间内,夏某的父亲共筹借资金110万余元。
由于为儿子借的钱基本上是有借无还,借款到期后,便陆续有人上门向夏某的父亲要债了。无奈之下,夏某的父亲便要求儿子把钱尽快还清。
2016 年4 月初,夏某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上面显示“代开专业发票”。因为父亲向他催要借款比较紧,为了不想和家里人吵架和不让家里人担心,夏某就通过微信加了代开发票的人。后来通过联系,夏某以600元的价格让对方伪造了两张银行定期存单,此后便将存单交给了父亲,存单的额度分别是34万元和50万元。当然,夏某也没有告诉父亲银行存单密码,说是存单到期后会告诉他。
夏某说,他当时仿造银行存单,主要是向父亲证明在外面赚了钱,好让他暂时宽宽心。因为夏某这段时间接了不少业务,他估摸着在存单到期前能挣到几十万,到时将赚到的钱给我父亲,再将支票拿走。后来,夏某的父亲将存单委托他人至银行查询,才发现两张存单均系伪造。案发后,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此案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被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