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大丰区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调查时,摸排到一条涉嫌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线索,经过多日的侦查,抓获了四名涉疑利用猎狗在田间猎捕野兔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查扣被猎杀的野兔30余只。
用猎狗捕杀野兔 通讯员 供图
大桥派出所副所长胡旭伟告诉记者,他们在走村入户调查中,获悉了一条有人涉嫌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线索后,迅速展开了侦查,先后抓获四名涉案嫌疑人,并在其家中的冰柜里查获了三十余只的野兔。
面对审查,嫌疑人张某(化名)交待,他和几个朋友利用夜间时间,携带购买来的猎狗到沿海滩涂的农田里捕捉野兔,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经大丰区公安局审批,涉案嫌疑人张某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另三名涉案嫌疑人因违法行为轻微,于1月17日下午移送给大丰森林公安部门作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我省境内没有设立狩猎区,任何未经许可的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