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期间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13起
记者黄明娟
本报讯(记者黄明娟)新春佳节,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迎来“大考”。昨天,记者从松陵派出所获悉,春节长假期间,全区共查处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3起,燃放者均被处以50元的罚款,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8起。
从禁放烟花爆竹动员会开始,区公安局持续性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并联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重点商户、门面房等的监管,同时提前谋划部署,调整勤务模式,积极“迎考”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除夕夜、农历初五等是往年烟花爆竹燃放的集中时段,吴江启动一级禁放管控,每天安排80名警力、170名志愿者加入劝阻燃放队伍,开展24小时巡逻,警力以车巡为主,志愿者以步巡为主,按街道划分成34个巡逻区,分片包干,(下转03版)
(上接01版)责任到人,全面管控禁放区域的燃放行为,对有燃放倾向的市民进行及时劝阻,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依法予以处罚。
据统计,禁放区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起中,除夕夜4起,农历初五接财神当天的凌晨到早上8点共9起。“被制止燃放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巡逻人员的劝阻表示理解,并在第一时间主动放弃燃放行为,而被查处的当事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错误行为认知态度端正,因此,均被处以50元罚款。”松陵派出所社区巡逻队副中队长林志坚说,从“大考”情况来看,可以明显感受到前期宣传、管控行为发挥了成效,期间没有发生被处罚的当事人再次燃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