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苏州除了要切实做好全国性的“规定动作”外, 因地制宜,严格抓好保障性住房这一块的价格平稳,应当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自选动作”。
与商品房不同,保障性住房,顾名思义,是政府为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而提供的特殊性质住房。因此,保障性住房的转让转手、上市出售等等行为,理应受到政府制度的规范与约束,防止某些人从中牟利,损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利益。
日前,苏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于市区10处保障性住房给出了明确的上市交易指导价和政府回购指导价。很显然,此举一方面有助于维护苏州房产市场的交易秩序,避免炒买炒卖,哄抬房价;另一方面,上市交易指导价特别是政府回购指导价的出台,也有助于政府充分利用好已有的住房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而导致资源浪费。
保障性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特征十分明显。其目标指向就是要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起”或“住得起”房子,拥有一个温暖、安宁的港湾。长期以来,经过苏州各地政
府的不懈努力,在全市范围内,
业已形成了规模十分可观的保障性住房板块,为千千万万个住房困难家庭圆了“住有所居”的梦想。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何遏制炒房?必须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作为国内房价比较敏感的城市之一,为了遏制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苏州除了要切实做好全国性的“规定动作”外,因地制宜,严格抓好保障性住房这一块的价格平稳,应当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自选动作”。
而且,从逻辑上来讲,也只有抓好了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交易指导价和政府回购指导价这项工作,稳定房价房租水平,那么,再适时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补贴标准,才能“贴”到实处,不至于因为租金涨价因素而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