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发布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住宅用地拍卖进行更为完善的规定。这份“通知”被认为是对年初土地拍卖中出现的“1元”房价的奇葩报价进行的“堵漏”。
“通知”的核心内容为,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接近房价平均值者得。
2016年10月31日,郑州市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出台所谓的“熔断机制”,就是在土地出让中,网挂报价超过50%溢价率时,网挂报价中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即地价确定,参与网挂的竞买人现场竞综合房价,综合房价报价低者为竞得人。
2017年1月22日,郑州市北龙湖及白沙片区住宅用地在招拍挂中,触碰“熔断机制”被早早“熔断”。随后,按照当时的规则:参与竞标的企业需报出未来所建住宅的“综合房价”,价低者竞得。
于是,牟政出(2016)198号地块在触动熔断价54000万元(楼面地价约4643元/平方米)后,当地一家置业公司以1元/平方米的综合房价摘得。这便是当时舆论关注的“1元”房价。
不过,面对“1元”房价,官方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当晚紧急叫停了涉及的5宗土地交易。
郑州的“限地价、限房价”规则,其出发点是为了平抑土地市场的高热,进而平抑房价上涨,但由于没有明确综合报价的最低额度,便出现房企钻空子的情况。
以“1元”房价为例,如果这笔交易成立,意味着拿地企业要承担54000万元(熔断价格)的地价成本,而且还要接受市场不高于1元/平方米的购房要求,后果不堪想象。
而这次“通知”规定,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前需确定该宗地综合房价最高限价,并按照熔断地价和房屋建安费用、各类税费等确定房屋成本指导价,以保护公平竞争。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进行网上一次性竞综合房价,按报价最接近房价平均值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买人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
即“熔断后接近房价平均值者得”。
通知还同时要求,竞拍者通过“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时,需在严格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销售,确保商品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