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买美容药品要去正规医院 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苏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黎蔚)日前,销售假美容药品的被告人刘某被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昆山市人民法院同时禁止她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美容药品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药品,以免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伤害。
据调查,前年3月至前年7月期间,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向他人购买商品名为“Lipo lab PPC Solution”的药品、大S 美白针系列等药品,并进行销售。同年7月,公安机关在刘某住处查获用于销售的“Lipo lab PPC Solution”药品1盒(6瓶)、大S美白针系列药品1盒(10瓶)、BOTOX注射用A型肉毒素药品1瓶等药品,均予以扣押。后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BOTOX注射用A 型肉毒素产品系假药;“Lipo lab PPC Solution”、大S美白针系列的产品均属于未经批准而生产、进口的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禁止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