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醉酒驾驶被拦下,驾驶人向交警出示的居然是一本假驾照。日前,昆山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和变造身份证件罪两项罪名,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维拘役七个月。据悉,王某维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昆山市首个因伪造驾照犯罪行为而被刑事处罚的驾驶人。
在此案以前,很多人认为驾驶证上换个照片,顶多是一个很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到后,大不了罚点款教育一下。殊不知,这一“小小的举动”已经触犯了刑法!
去年6月15日夜晚,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千灯镇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其中一名自称叫“王某芳”的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后经检测,此人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16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同时,民警在查验“王某芳”证件时,发现他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角照片处有撕开的痕迹。细心的民警怀疑这本驾驶证可能是伪造的,就把他带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王某芳”才道出实情。
原来,这名男子的真实姓名叫“王某维”,王某芳是他的表哥。前年5月的一天,王某维曾回山东老家探亲。在他表哥王某芳的家中,他发现了王某芳的驾驶证。尚未考取驾驶证又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考驾照的王某维竟动起了歪脑筋。他悄悄拿走了表哥的驾驶证。来到昆山后,王某维在自己办公室里把驾驶证撕开,把王某芳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然后使用公司的塑封机重新塑封。之后,他就放心大胆地揣着这本驾驶证开起了汽车,没想到因醉酒驾驶撞了别人的车而被民警查获。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变造驾驶证的犯罪行为,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昆山法院审理后,以变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二罪合并,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