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卡遭遇额外收费 商家莫名人去楼空
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越来越近,市民在消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越发引起关注,而其中,针对各类预付费卡使用时产生的纠纷算是“大头”。本报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都接到不少类似投诉,半月来,12345市民热线接到类似投诉近40起。合同规定之外的巧立名目收费、商家“跑路”后余额无处可退,是消费者最头疼的问题。
合同内只字未提退卡时冒出额外收费
段先生家住吴中区,去年3月,家附近东吴水韵酒店内设的游泳馆到小区内宣传,销售人员介绍,年卡费用为3000元,并且可享买一送一再送2个月的优惠,也就是说,花3000元可以在游泳馆游泳26个月。段先生花6000元,给自己和爱人各办理了一张游泳卡。
可是,去年6月1日,游泳馆门口便贴出告示称停业装修,至今仍闭门谢客。段先生打听后才得知,游泳馆的承包商“跑路”了,何时重新营业遥遥无期。他找到东吴水韵的相关负责人,提出退卡并退款,对方却称只能按照一年期限计算。“他说剩下的一年多是赠送的,不能计算在内,只能用3000除以365天,按照这样的日平均价格退费。”这样一来,需要扣除的费用多了一倍,但办卡合同中却没有事先规定,段先生无法接受。
昨天,根据段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尝试联系负责此事的杨经理,但对方手机已停机。随后,记者拨打酒店服务电话咨询,但客服表示需要当面到财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处理,无法给出答复。
2015年年底,施先生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办理了小石湖路一家健身房的两年期会员卡。最近,由于要搬家,他打算将健身卡转让给他人使用,告知健身房工作人员后,他到店办理手续,却被告知需要支付30%转卡费。他告诉记者,因早有乔迁的打算,在办卡时就有些犹豫,是销售人员承诺,可以免费提供一次转卡机会,这才放心办了卡,可没想到等真的转卡时,却称要付费,“我仔细看了合同条款,对转卡、退卡等事宜只字未提。”
卡里余额还没花完
商家“失联”傻眼
去年6月,市民竺先生在园区星港街的富力宝健身会所办了泰拳学习年卡,花去3000多元,可10月前往锻炼时,却发现会所已经关门停业。他赶紧联系商家负责人,得到答复称12月会重新开业,或者到时办理退卡事宜。然而到了承诺的期限,会所并未重新营业,不仅如此,说好的退卡手续也被一拖再拖。
去年9月,市民李先生在塔园路一家大型超市内的玉迭芬足部护理店充值24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可最近他到店消费时却发现,不知何时商家已经关门,门口也没有贴出任何联系方式。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超市管理方投诉,但管理人员坦言,只能先将情况记录下来,最终是否能追回费用还不好说。
今年春节前,丁先生来到位于丽丰广场的四季码头水果店,却发现店门口贴出春节休假的公告,直到现在,这家店还没有恢复营业。想到在该店办理的会员卡中还有近100元余额,丁先生有些着急,拨打12345热线求助工商部门帮助,可就连工商部门也无法联系上该店负责人。目前,丁先生只能根据商场的处理方式,先将损失情况进行登记,等待下一步处理。
去年12月,瞿女士常去的时代广场美丽田园美容护理店歇业,可她在该店办理的会员卡中还有6000多元余额。为了将这笔费用退回,她找到位于高新区的该品牌另一家分店,分店负责人承诺,可以办理退费手续,可一等就是3个月。“其间我催促过好几次,但都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为此,瞿女士拨打12345热线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对方才最终同意尽快退费。
警惕各项口头承诺办预付费卡多些理性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预付费卡在使用中之所以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监管力度不够。先花钱、后消费的消费模式,使得消费者从一开始就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商家此后提出的一些单方面条款,很难取得协商或改变的机会,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想要维权,就变得十分困难。
在办理各种预付费卡时,消费者应特别留意服务合同和条款规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王晓兰律师介绍,目前对于预付费卡的办理约束,商家大多为消费者出具已经拟定好的格式条款,其中很容易缺乏对商家的行为约束。由于商家的口头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在办卡时,应当提前就使用时可能出现的退卡、暂停等情况询问商家,双方协商一致后,将这些内容作为补充条款,形成纸质凭证,以约束商家的行为,也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