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可申报职工附加信息
本报讯(记者 邵群 通讯员 宗颖)市社保中心最新消息,2016年度苏州市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将于4-5月期间发放,市区范围内将有近200万名参保人员收到本人的“年度社保账单”。记者获悉,与往年不同的是,为方便规模较大的单位统一发放,参保单位可申报职工附加信息。
市区今年已是连续第6年发放社保权益单。社保权益单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邮政部门通过邮寄投递的方式发放。社保权益单的邮寄地址,单位在职职工和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为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地址。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老年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等发放对象,均为本人在社保部门登记的居住地址。需要提醒,如原登记预留的“单位联系地址”、“个人居住地址”已发生变更,务必于3月底前到相应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对员工规模较大的单位来说,社保权益单的发放不是件容易事。为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平台新增“个人附加信息导入”功能,供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的部门、车间、工号等附加信息。凡今年3月31日前申报成功的附加信息,将打印在相应参保人员社保权益单地址框内,便于参保单位统一分发。对同一单位中同名同姓的职工,邮政部门会将其出生日期打印在地址框右上角,作为识别标记。
近年来,因存在地址不固定、邮箱损坏等情况,部分参保个人提出“不要寄发社保权益单”。据了解即日起,市区各级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开始全面受理该项申请。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市民卡,到就近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申请停发社保权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