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征求意见让方案更加优化
征集——调整——再征集——再调整,显然,过程的反复体现的是态度的慎重,讨论的充分也充分体现了方案的不断优化。
近日,市交警支队再次公布了《非苏E号牌小客车高峰时段内环快速路(不含延伸段)限行管理措施》的社会征求意见稿,针对新的限行方案向市民集思广益。
其实,去年11月底,市交警支队曾就高峰时段限行机动车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而根据信息反馈,包括其中的一些集中的反对意见,结合实际调研,同时参考其他地方现有的经验,交警部门进行了方案的调整,并且进行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坦白说,这样的流程更显优化,这样的慎重更值得点赞。
不再是领导“拍脑袋”或者有关部门关起门来激扬文字,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听听老百姓是怎么说的,特别是利益相关人有什么声音,最后再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权衡和选择,如今不少决策制定实施前都增加了这样一个前置程序,这体现了公共治理的进步。不过,目前大部分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共行政行为,还主要停留在一次征集的层面上,根据一次征集调整方案之后再征集的情况比较少见。
征集——调整——再征集——再调整,显然,过程的反复体现的是态度的慎重,讨论的充分也充分体现了方案的不断优化。而且,二次公开征集这个后续的存在,也让大家看到社会征求意见并不是走一个形式,确实是在倾听民意并吸收民意。政策几经征集、反复斟酌和调整,把可能的问题提前显性化,并预先尽可能地进行选择和应对,这样的政策真正施行起来应该会阻力最小。所以,期待这样的流程优化可以被更多更广地借鉴,特别是在重要的民生项目上。
□杨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