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近日,即将举行婚礼的金先生的心情可谓经历了一个“过山车”的剧变,不光婚没结成,连婚宴的定金都要不回了。
金先生与沈女士于几年前陷入爱河,已至谈婚论嫁的阶段。2015年11月,金先生携沈女士至某酒店预订婚宴酒席,将婚期定在了2016年4月。当天金先生就刷卡支付了15桌婚宴的定金6000元。然而,就在婚礼的前一个月,沈女士决定与金先生分手。心情陷入谷底的金先生认为,既然婚礼办不成了,酒店应当退还收取的定金,其多次与酒店交涉退款事宜,酒店都予以拒绝,于是将该酒店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定金6000元。
金先生称,他与酒店达成服务合同的基础是他与女友结婚,现在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他与酒店订立服务合同的基础现已丧失,该情况是他在交付定金时不能预见的,继续履行合同对他显失公平。某饭店称,定金收据上明确载明,交纳定金后如取消预订的场地,定金不予任何形式退还。现金先生自行取消婚宴,定金不应退还,且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也是双方履约的担保,金先生不履行合同,其有权没收定金。金先生预订婚宴后,饭店已经将该时间段的婚宴场地预留了,原金先生突然取消婚宴,造成场地空留,无法接待其他客户,也给饭店造成了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先生在预订婚宴时向酒店支付定金6000元是履约定金,目的是担保酒店能够按期提供婚宴服务,保证婚宴顺利举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现金先生在未与酒店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金先生未能如期举行婚礼,系其自身原因所致,与酒店无关,判决驳回金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法官经过了多次耐心的释明工作,安抚金先生低落的情绪,金先生也表示理解,未再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关于违约条款,以及定金或订金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