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汤秋婷)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那么,房产中介能否拿到前期的中介服务费?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买方支付中介费。
2014年年底,昆山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促成卖方韦先生和买方杨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11600元在房屋过户时支付给中介公司。但是,杨女士单方与卖方韦先生解除了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向杨女士索要中介费,杨女士拒绝支付。中介公司不甘心,将杨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杨女士承担中介费11600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已完成了其促成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义务。考虑到杨女士与韦先生间的买卖合同并没实际履行,酌情判决杨女士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费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