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该所针对我市两名医师违规行医行为开出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这是《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我市首次开出医师不良执业 “罚单”。
日前,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我市某口腔诊所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诊所的执业助理医师宋某、陈某的医师执业注册地在河南,在没有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情况下,两人均在我市单独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属违规行医。情况核实后,执法人员依据《办法》,对上述两名医师分别给予记4分处理。
据介绍,《办法》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对在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共列出49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设置1分、2分、4分、6分和12分等五种记分分值。根据《办法》,当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时,将依法对医师给予一定的处理如重新参加培训、暂停处方权等,严重的将影响医师定期考核,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以此督促医师加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依法执业行为。
“这次是我市首次对不良医师职业行为记分,标志着张家港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已真正进入实施阶段。”市卫生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范围内注册医师的监督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发现医师有不良执业行为的,落实记分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