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女子被行政拘留七日
苏报讯(记者 邹强)由于丈夫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当场处罚,一名女子拍摄执勤民警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内,并在微信上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当事民警,造成恶劣影响。昨天,相城公安分局对当事人苏某作出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前天,相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执勤民警在相城大道广登路口,对一名违反禁令标志的货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罚。其妻苏某对民警处罚心怀不满,她拍摄执勤民警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内,并在微信上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当事民警。经查,这条微信被转发700多次,造成恶劣影响。
相城警方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前天晚上8点,警方依法传唤当事人苏某至公安机关。苏某对公然侮辱民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相城公安分局依法对苏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在派出所里,苏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