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地区历史文化传承载体
苏报讯(记者 张甜甜)《苏州市档案条例》于2010年10月正式实施,目前我市已实现市(县)区档案馆新馆全面覆盖。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队对《苏州市档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和评估条例的实施情况,推动条例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苏州市档案馆、高新区档案馆、常熟市古里镇档案馆、张家港市永联村档案馆和苏州市中小微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档案馆是国家一级档案馆,目前馆藏498个全宗,档案数量359355卷、41698件,起止年限为1447年至2016年。 馆藏数量最多的是苏州地方党政机关形成的文书档案,真实记录了苏州60年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轨迹。苏州市中小微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引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中小微企业档案的管理和服务,为苏州市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档案管理、咨询、查阅、寄存、数据备份等服务,为规范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徐美健关于全市贯彻实施《苏州市档案条例》的情况汇报。条例实施以来,新一轮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实现了市(县)区全面覆盖,全市新馆总面积达到24.6万平方米。建成国家一级档案馆8个,158个单位的档案工作达省五星级标准,村、社区星级规范达标率达90%。截至2016年,县区级以上档案馆馆藏达到603万卷、274万件。2010年以来,全市档案部门依托数字档案馆建设,加快信息化步伐,基本实现了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数据标准化、信息存储安全化、信息服务网络化。全市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增加到10925万页,数字化率超过80%。
陈振一代表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苏州市档案条例》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陈振一说,档案是一个地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档案工作地位重要、责任重大,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就做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陈振一指出,要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进一步抓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在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和保存利用两种职能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推动档案服务向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特别是农村、社区延伸,为群众做好档案及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要全面推进档案数字化、基础档案数据库、档案网站和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工作,整合利用档案资源,广泛征集反映本地区特色、发展历史以及民生需求的档案史料,用活用好档案馆藏资源,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顾月华,秘书长顾杰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