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PM2.5浓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以下
本报记者 大秋
昨日,苏州市召开2017年苏州市水、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为了我们呼吸上更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苏州定了一个碧水蓝天的“小目标”。另外,2017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表明,全市空气、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
空气质量改善“小目标”:
实现PM2.5浓度下降
苏州今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为:PM2.5浓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0%以上。
举措:全市共排定全市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工业窑炉整治、热电整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码头堆场扬尘治理等重点工程治理项目956项,治理项目较去年441项翻番,数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所有项目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具体为:制定苏州市削减煤炭总量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238万吨。年内全市关停及实施低效产能淘汰企业700家;年内完成32台机组(41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年内完成113台工业窑炉整治任务;以省批化工园(或集中)区为重点区域,化工、印染、表面涂装、电子、家具、包装印刷为重点行业,年内安排治理项目505项;加快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年内完成省下达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严查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常态化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重点工程增加检查频次,严格落实整改,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在主次干道实行清扫、冲洗、吸尘等一体化机械作业方式,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年内完成200项码头堆场扬尘集中整治项目。
水环境质量改善“小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超60%
2017年,全市国考、省考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为75.0%和66.0%,无劣于V类断面。12个城市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达到年度水质目标,主要内河水质有所改善。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60%以上。全市14个列入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100%。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6年削减4.07%、4.62%、3.72%、3.72%以上。全市重点工程减排量COD0.19万吨,氨氮0.04万吨。
举措:全市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等8大类70个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9.47亿元。
在饮用水安全方面,推进全流域自来水深度处理和“双源供水”全覆盖;开展应急水源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应急水源即时启用或多水源切换的应急预案。压减过剩产能、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开展化工、印染、电镀专项整治;推进开发区和大力推进分散企业搬迁入园;太湖流域涉水重点行业按要求执行2008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特别排放值;梳理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工工艺改造项目清单,年内全部完成企业清洁化改造。新扩建10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以上;年底前基本完成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建制镇(含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6%、80%以上。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逐步将太湖一级保护区划为禁养区,太湖一级保护区试行农田休耕、轮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针对望虞河相连相通的支流、支浜进行逐条排查与评估,全面清洁“毛细血管”;深化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重点开展入阳澄湖河道的综合整治;推进淀山湖、吴淞江、太浦河等省界断面达标整治;对省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开展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