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郊外踏青,“爱花人士”往往会顺手采挖野花野草。专家认为,这一寻常举动可能会带来不寻常的后果——
路边的野花为啥不能采?
□苏报记者 顾玲
在钢筋水泥森林里住久了,人们对大自然越发向往。春暖花开时,许多去郊外赏花踏青的市民,看到有漂亮的野花,常常会顺手采一把或挖几棵回去,作为踏青的“伴手礼”。
野生植物能否“占为己有”?随便采挖后会引起哪些生态恶果?近日,河南一农民因采了三株类似“野草”的国家珍稀植物蕙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也为“采花者”敲响了警钟。
现象
乱采乱挖野花,“损山不利己”
公益组织苏州湿地自然学校有不少爱好自然、热心生态保护的志愿者,邵爱华就是其中的一位。作为“巡山”爱好者,只要有空,她就会去山里看看花花草草。路上经常看到有人乱采乱挖,让她非常气愤。“有的人看到山上的杜鹃花很漂亮,就随便摘几枝,花谢了就往地上一丢”,邵爱华说,这样随手采挖,不仅影响了公共的野生植物资源,甚至会对野生物种造成毁灭性破坏。
苏州科技大学从事植物分类和生态教学研究的副教授王金虎介绍说,植物生长的过程就是不断萌芽、抽枝的过程,折了花枝就意味着失去了抽枝的机会。园艺品种在修剪后必须要人工施肥才能健康生长,而野生植物被折枝后无法自我修复,会影响整株的长势。
除了折枝外,还有“挖山党”。邵爱华说,有人专程上山找“半夏”和“点地梅”,挖了回去做盆景。“其实这种做法不仅对山体植被造成破坏,移栽回去也很难成活,可谓‘损山不利己’”,王金虎说,首先,春天是开花的季节,植物在开花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养,是一年中最“虚弱”的时候,本来就不适合移栽。其次,野生植物与苗圃作物不同,由于没有营养补给,土壤相对比较贫瘠,根系不发达,离开原环境后不易成活。
此外,有些野花看似娇艳却有毒。比如黄色杜鹃,植株和花内均含有毒素,误食后会引起中毒;还有夏末秋初的彼岸花,其枝叶均有毒,容易引起过敏等。
危害
一种植物消失,会影响一条生物链
苏州有近千种植物,其中,野生植物约占一半,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以及农田地带。每到春天,苏州有图片记录的野花有近100种,既有我们熟知的紫藤、蒲公英、金银花,也有我们不熟悉的老鸦瓣、打碗花、金樱子等。然而,随着城市不断扩容,人类活动日益频繁,有些野生植物已经难觅踪迹。王金虎说,在2000年以前,他在穹窿山还能看到名叫“阴地蕨”的蕨类植物,而近年来再没见到过。还有明党参,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是采购的大宗药材,把它连根采摘下来,除去须根、洗净可以入药,但由于过度采挖,很多原生地的明党参已近灭绝,现在已成为濒危植物。此外,浙贝母和杜衡也越来越少了。
有些野生植物种群本来就小,被频繁采挖后容易集体消亡,甚至导致物种消失,潜移默化地影响生态。比如杜衡,是中华虎凤蝶的主要寄主,一旦减少或消失,就会直接影响稀有昆虫品种虎凤蝶的数量。而虎凤蝶减少后,传粉受限,又将反作用于植物,形成恶性循环。王金虎说:“一种野生植物的消失会传导到整条生物链,破坏生物多样性,不利于抵御病虫害。”
“其实,比人为盗挖更可怕的是由于无知带来的破坏”,王金虎告诉记者,有的丘陵山区在进行景区建设时,将施工道路附近的野花野草连根拔除,还有的干脆把乡土树木全部挖走,换种常绿的绿化品种,对当地生态造成严重危害和水土流失。
呼吁
出台地方法规,保护乡土植物
野花野草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好这些生态财富,湿地自然学校的志愿者们自发“巡山”,一方面以摄影的方式记录他们的生存状态,一方面劝导游客不要随意采摘、挖掘。为了不给盗挖者机会,湿地自然学校的志愿者在公众平台上只发布植物图片和特征,但不会介绍在苏州的分布。但是,让志愿者们感到无奈的是,大家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相对欠缺,觉得随意采摘并无不妥,更有人屡教不改,明目张胆在自然保护区挖掘太子参等珍稀植物。“植物不像动物有人管”,志愿者“锈孩子”说,有时候即使拍照取证了,也不知道该向哪里投诉。
记者在市林业部门了解到,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没有采集证,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从来没接到过相关举报。此外,我市有光福木荷林和穹窿山茅蓬坞两个江苏省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植物不得开发利用。然而,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惩罚措施,发现盗挖者后一般以说服教育为主,缺乏威慑力。
据王金虎介绍,苏州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短穗竹、野大豆和明党参,还有很多野生植物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范围里,但对于地方来说,却是濒危和珍稀品种。有专家呼吁出台相关地方法规,保护乡土植物。王金虎建议,对于苏州丘陵山地特别是森林公园,要注重保护原生环境,不要引入外来植物,管理上不能与城市公园一样,追求整齐划一的绿化种植。同时,要加快建设郊野公园,恢复自然生态环境,为野生生物提供更多的生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