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不发生同类问题才能“销号”
小8讯(记者 冷凝)把“老大难”单独拎出来,列个清单,再逐一约谈个个击破,这种“开小灶”的做法同样适合价格监管,而且成效不小。在市价格举报中心,就有这么一份“价格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对象清单”。小8了解到,3月以来,该中心已先后对某大型连锁超市、市区某停车场等经营者进行了走访,着重对明码标价、及时调价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并现场宣讲价格法律法规和价费政策。
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有效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市价格举报中心建立了《价格举报投诉清单销号制度》。举报中心办公室以12358全国价格监管平台投入运行为契机,通过大数据查询等功能,每年年初把上一年内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超过3次的被举报人“单拎出来”,纳入“价格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对象清单”,逐个编号,在此基础上,跟进开展约谈、提醒、上门指导和不定期暗访等工作,两年内无同类问题发生的方可在清单中销号。
据最新统计,2015年初纳入清单重点监控的经营者有15家,2016年初已减少到5家,直至今年年初减少到3家。其中,重点监控对象个体被投诉的次数也从最多的17次减少到4次,两年多的实际效果证明,清单销号制度有效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减少了部分经营者价费纠纷多发的问题。
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范立群表示,随着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和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日趋成熟,在纳入清单管理的同时,重点监控对象也将纳入价格诚信体系管理,并通过社会价格服务监督网络实现对重点对象的日常价格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