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佳)一年内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超过3次的,就被纳入“价格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对象清单”,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信息称,我市实施价格举报投诉清单销号制度以来,2015年初纳入清单重点监控的经营者有15家,目前减少到只有3家。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有效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市价格举报中心建立《价格举报投诉清单销号制度》。以12358全国价格监管平台运行为契机,通过大数据查询等功能,每年年初把上一年内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超过3次的被举报人,纳入“价格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对象清单”,逐个编号,跟进开展约谈、提醒、上门指导和不定期暗访等工作,两年内无同类问题发生的方可在清单中销号。
清单销号制度有效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减少了部分经营者价费纠纷多发的问题。纳入清单重点监控的经营者2015年初有15家,去年年初减少到5家,今年年初减少到3家,重点监控对象个体被投诉的次数也从最多的17次减少到4次。针对上榜价格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对象清单的企业,今年3月以来,市价格举报中心还先后对某大型连锁超市、市区某停车场等进行走访,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其进行约谈,并现场宣讲价格法律法规和价费政策,围绕做好明码标价工作、避免价费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商家们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能力。
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重点监控对象在纳入清单管理的同时,还将纳入价格诚信体系管理,通过社会价格服务监督网络,实现对重点对象的日常价格行为的规范,从源头上减少价费纠纷发生,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