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游安全保障“加码”
苏报讯(首席记者 徐蕴海)夏季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游客参加水上旅游将有更多安全保障,《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保障并促进涉水旅游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政府规章。昨天,我市召开宣贯会,要求贯彻落实该《办法》,切实加强当前水上风景游览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保障涉水经济健康发展。副市长吴晓东出席会议。
近年来,苏州水上旅游迅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已形成了包括太湖、阳澄湖金鸡湖、环城河等在内的42个水上风景旅游区。共有水上旅游经营企业45家、旅游船艇1632艘,有从业船员约4000人。与此同时,水上旅游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说,此次《办法》的颁布,为强化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接下来,他们将组织力量对辖区重点水上风景游览区和涉水旅游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旅游高峰期间,还将按照该《办法》规定,建立视频远程监控和海事执法人员现场巡察机制等。
吴晓东在会上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扎实宣传,严格履职,细化执行《办法》关于水上游览经营安全管理的职责任务;加强联动,确保《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我市水上旅游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