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贡姚青)日前,市民霍先生致电12345便民服务热线,称他在超市购物结账时,被超市重复刷走了一笔消费金额。好在事后经协商,商家已退还给了霍先生被多扣走的钱。
“我4月28日去园区一超市买东西,总共消费了235.7元,当时是用市民卡刷的卡。”霍先生回忆说,当时第一次刷卡时收银员说没有成功,于是又刷了一下,不过打出来的小票显示为原卡金额是1878.57元,“幸亏我看了一下明细,也清楚的记得卡内应该是两千多元。”霍先生便向超市方反映,对方称要隔天才能看到交易信息。
为了印证自己卡内的确是有两千多元,霍先生于4月29日早上去市民卡服务中心拉取消费明细,发现在那个购物时间点先后产生两笔同等金额的消费支出,分别是4月28日19点25分18秒235.7元、19点25分44秒235.7元,都是在同一个终端上扣除的。霍先生联系超市负责人,对方称超市系统里只有一笔交易,“把消费明细账单给超市看,超市也不承认。”霍先生说,希望超市把多收的费用退还并给予相应赔偿。
经过多日的沟通协商,霍先生昨日向记者表示,超市方已将多扣的一笔消费金额退还给了他。超市负责人表示,当时其实已扣款成功了,可收银员认为还未扣款成功便又多刷了一次,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