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驾者将被警方依法吊销驾驶证,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太仓的郑某在驾照被吊销期间,竟然知法犯法、屡教不改,先后三次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2日,郑某被处行政拘留14天,罚款1000元。
4月28日上午8点半左右,太仓交警城厢中队民警在郑和路、人民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的后车门没有关好,就上前进行例行检查。不料驾驶人郑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经查,郑某的驾驶证此前因醉驾行为被公安机关吊销,到现在仍然无驾照。民警进一步调查显示,城厢中队于去年2月和去年10月先后两次查获郑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无证驾驶。加上这一次,14个月内,郑某已是第三次无证驾驶被查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