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 通讯员 王金艳)李某、赵某结伙,半年内频频对电瓶车下手,连续偷盗电瓶近百组,销赃给黄某。近日,李某、赵某因涉嫌盗窃罪,黄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相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相城警方陆续接到报警,辖区发生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几个小区的监控都显示有一名可疑男子,作案手法娴熟,戴着口罩,驾驶有编织袋的摩托车流窜作案。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归案。根据李某的供述,赵某也一并归案。据到案后的两人交代,为了赚钱,去年下半年,两人瞄准了小区里电动车的电瓶作为他们的发财之道,并明确分工,由李某实施盗窃,赵某运赃、收购。之后,两人在相城区阳澄湖镇、渭塘镇、太平街道、漕湖街道等地作案几十次。
李某交代,他偷到电瓶之后会打电话给赵某,赵某就驾驶小轿车过来收购。电瓶的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平均两三百一组。往往一次收购赵某会给李某几千元不等的现金。
凑到一定数量的电瓶后,赵某会将电瓶卖给黄某。数次后,黄某发现赵某的电瓶越来越多,有的还是晚上送过来的,他意识到这些电瓶来路不正。但为了赚钱,黄某并没有多想。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他通过农行卡向赵某多次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