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杨婧
日前,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最新的草案明确,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以休息1至2天。同时针对女职工哺乳假的待遇问题也有了明确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在维护女职工权益方面有了哪些变化?为此, 记者 进行了采访。
新规为女职工谋福利
针对之前备受关注的“痛经假”,最新的草案也有所修改。这次修改将一天假期调整成了两天。常熟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燕告诉 记者 ,江苏省最近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向社会公众第二次征求意见,把原来的“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可以休息一天,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休息一天”,修改为现在的可以休息一至两天,“也就是说遇到痛经不能够正常工作的话,经过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最多可以休息两天,我们常熟目前实行的是原来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也有痛经假,规定可休息一天。”
同时,最新的草案还积极为女职工谋福利,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经费。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哺乳期工作待遇明确
如今,越来越多的职场女性加入了“背奶”行列,因此哺乳假也是深受她们关注的一个重点。王燕向 记者 解释道,此前的草案就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以休哺乳假,时间为1年,在之前的规定中,女职工在休哺乳假期间的待遇收入,是由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双方商定的。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加入了“职工休哺乳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一条,这样就对女职工休哺乳假有了一个保障的政策底线,可以进一步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
家住世茂小区的温女士就是一位“职场背奶族”,她说:“现在听说可以有一年的哺乳假,并且在待遇方面也设定了一定的底线,作为‘职场妈妈’我肯定是比较支持的。”谈起“背奶”的艰辛,温女士有感而发,“当时自己工作也比较忙,每天上班都要背着饭盒、吸奶器和奶瓶,奶胀的时候,就将奶水吸在奶瓶中,放在冰包里,到了休息时间再将奶水带回家喂给宝宝。每天只有1个小时的喂奶时间,就这样穿梭在市区和乡下来回送奶,有时候真的觉得不够用,希望新规定尽早实施,方便更多哺乳期的女同胞。”
喂奶计入劳动时间
据了解,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还提出,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预计最快会在今年年内出台,届时,常熟也将按照新的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