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记者 杨之洲)日前,市公安局支塘派出所成功查获了一起以抢红包方式进行的赌博案件,短短数月间,组织建群的王某、钱某、凌某和查某盈利五万余元。目前,这四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这也是本市警方破获的首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
去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多次参与抢红包的过程中看见了“商机”,他发现光抢红包随机性太大,有可能导致入不敷出。但建群做群主就不同了,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于是他尝试着拉了一些朋友建了群,开始做起了微信抢红包的庄家。起初,虽然微信群里人不多,但王某已经产生了盈利。尝到了一些甜头的王某为了更好地盈利,就拉拢了钱某、凌某和查某三人,干起了合伙的勾当,四人还讲好了分成,各自有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后,王某四人很快通过各种渠道拉拢建立了三百五十多人的专门“抢红包”微信群并制定好了规则,开始了赌博。就这样,王某他们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无业的凌某、查某更是成天盯着。
今年2月27日,支塘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2017年1月23日至今,张某等人以建立微信群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接报后,民警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工作,发现张某确有赌博嫌疑,且经常和王某等人聚集在支塘镇上的一家速食店内进行赌博。5月9日20时许,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民警在该速食店内对涉嫌赌博人员进行了抓捕,当场抓获王某、凌某、钱某、张某等八人。目前,王某等四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参与抢红包的张某等三人被处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而根据《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如果抽头渔利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员累计20人以上,满足以上3个情形之一的,警方就可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被拉入抢红包群内,且发现群内人员众多,有明确的抢红包规则的,一定不要参与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