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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圈里面流传着“醉驾入刑已松绑”、“晚上开车喝酒去”等等文章,据称这些文章的依据都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记者从交警、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到,对“酒驾醉驾松绑”的情况实属误读。
网友:今晚开车喝酒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下称量刑意见(二))就醉酒驾驶明确提出,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该意见一出,立即引来了网友们的热评,甚至有很多网友分析,这是相关部门释放的“松绑”信号,以后晚上查酒驾或者是被查获后的判刑将会明显减轻。还有网友评论:这是回归理性,同学、同事聚会等喝个酒小心翼翼像做贼似地开车回家,被逮到就判刑,工作家庭全毁了。甚至有网友高呼:“晚上可以开车去喝酒了。”
但是,也有理智的网友明确反对这一说法,表示酒后驾驶一律从严是好法条,放宽醉驾入刑条款是对所有人的犯罪!对醉驾零容忍是一种社会态度,是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是人们和谐生活的需要!
交警:查酒驾是常态,勿存侥幸
“从3月23日开始,我市拉开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序幕,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均在整治之列,醉驾酒驾也在常规整治项目中。”苏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许立介绍,虽然网络上有“醉驾酒驾入刑松绑”的传闻,但是从交警实际纠处违法行为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也不允许出现故意“放水”的情况,警方一向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市民服务的。
记者也从各区交警部门了解到,夜查醉驾酒驾的情况已经成为交警部门常规执法行动,而且只要有可疑情况,酒精测试是肯定免不了的。
例如:5月19日晚,相城交警大队组织元和、黄桥和太平等4个中队警力50名,在太平街道金澄路、开泰路和西公田路口等地设点,当晚查获饮酒驾驶2起,无证驾驶一起,其他违法行为10余起。而从今年4月以来,姑苏交警大队共查获醉酒驾驶12起,饮酒驾驶7起。
法官:“醉驾入刑”不是必然入刑
“虽然《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并非‘全盘参照一刀切’。”姑苏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捷介绍,我国刑法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案,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官提醒,近年来,司法机关始终对醉驾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醉驾案件保持高位运转,占据刑事案件较大比重。司法机关对醉驾的打击不会放松,广大司机切勿放松警惕。
张捷介绍,仅以姑苏法院为例,2014年受理危险驾驶案149件150人,2015年93件93人,2016年94件94人,2017年截至5月39件40人。案件量自2015年起下降明显且渐趋稳定,这说明醉驾入刑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其预防犯罪的作用。在危险驾驶案件中,姑苏法院适用缓刑的比例约为40%。姑苏法院宣告缓刑的情形一般为,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较低,且在城市一般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未发生事故等情形。
张捷告诉记者,最高法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并未细化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起点幅度、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及各种从重从轻量刑情节,需要各地法院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后进行细化。
对于网上传言的“醉驾入刑松绑”后可能出现的花钱即可免刑的传言,张捷表示,姑苏法院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严格依据现有法律,参照上述审判指导,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