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滥用消火栓洗车者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方方)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说,他们看到在园区唯亭锦丰广场附近,不少人私自使用消火栓用水洗车。这一现象引起了唯亭派出所的密切关注,会同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消防设施管卫”行动,重点查找私用消防用水人员。
不久前,市民李某驱车行至锦丰广场边,看到有人在使用室外消火栓的水冲洗车辆,想着自己的车也有段时日没有洗了,现在又有这么大的便宜怎能不捡,便将车停在一边,开始冲洗车辆。这一情景又被跟在其后的王某看见了,便一同加入了“洗车队伍”……巡逻队员至广场附近看见,有不少私家车停留在消火栓边,等待使用消防用水洗车,便立即上前制止,将全部人员带回所内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目前,违规车主均被处以300元的罚款处罚。
“我们在重点区域尤其是有消火栓的附近加强巡逻,并在周边安排了便衣守候,在二十天的治理时间内,一共处罚了34名私自使用消防用水的违法人员。”唯亭派出所所长殷吉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非火灾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开消防用水,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会被行政处罚。私自占用、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均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