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求职心切办假证获刑
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为了顺利招工进厂,打工妹马果果通过中介办了一张假身份证,谁知工作没有搞定,自己却因触犯刑法被判刑。
马果果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少数民族姑娘,去年底,她和几名老乡一起来到吴江打工。但她的打工之旅并不顺利,找了好几家工厂,对方都婉拒了她。后来,她从老乡和招工中介了解到,其找工作屡屡被拒的主要原因,是厂方在招工时有地域歧视。为此,她就想重新去办一张身份证。但马果果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不敢轻易去试马路上的小广告。有一次,她在跟中介聊天时,招工中介的业务员田春花表示她有熟悉的人员,可以做身份证,于是双方口头谈妥做一张身份证一百元,马果果就把自己的照片交给了田春花。后来,田春花找到了假证贩子要求其帮助制作假身份证。没过多久,假证贩子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办案民警在周某的电脑中发现了马果果等四人的虚假身份证,就将马果果抓获,并根据马果果的协助,将中介田春花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果果、田春花的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考虑到本案系因被告人马果果为找工作而引发,犯罪情节较轻,二被告人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故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买卖身份证件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将针对身份证件的犯罪行为由原来规定的“伪造、变造”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身份证件的管理,打击利用身份证件实施的相关犯罪。买卖居民身份证件,既包括买卖真实的身份证件,也包括买卖假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因此,出钱制作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同样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法院提醒,市民切不可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卖给他人,或收买他人的身份证件,或者为了某种目的,购买制作假证,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刑法的惩处。(文中姓名均系化名)(本文感谢吴江区人民法院 沈丽 赵程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