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穿了三次就“毁容”
本报讯(记者 籽言)市民陈女士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双水晶凉鞋,才穿了三次就掉了一大块水晶花扣,导致整个鞋子“颜值”下降。当她要求专柜进行维修时,得到的回复竟然是,要修得等意大利的回复,而且配件费用要自理。陈女士实在想不通:三包期内的品牌鞋子竟是这样的售后服务?
陈女士说,5月17日,她来到奕欧来苏州精品旅游购物村购物,在sergio rossi专柜一次性选购了三双女鞋,共花费5600多元。其中有一双凉鞋上设计有非常漂亮的水晶花扣,陈女士非常喜欢。“我知道这种鞋子的水晶容易掉,买之前我就再三咨询柜员,水晶掉了能不能补,他们说只要有购物小票,完全可以。”
因为得到柜员的满意答复,她就放心买单了。然而,这双2000多元的水晶凉鞋在穿了仅仅三次后,其中一个绿色水晶花扣就不见了。陈女士拿着鞋子找到专柜维修,柜员告诉她,鞋子水晶配件国内是没有的,要发邮件到意大利等确认,而且配件是要消费者自费的。这样的答复显然是陈女士不能接受的,“我的鞋子还在三包期内,为什么要自费维修呢?而且如果等意大利的答复再修,这个夏天我还能穿上这双鞋吗?”
陈女士表示,对于这双鞋子她只接受两个处理结果,要么专柜帮她换一双新鞋,要么15天之内帮她修好。
昨天,记者联系了奕欧来苏州精品旅游购物村,客服中心一位黄姓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消费者的投诉已经受理,客服中心正在积极地和品牌方协调此事。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消费者的诉求,品牌专柜负责人已经向总公司进行了申请,3个工作日内会给消费者一个初步回复,5个工作日内会给出一个明确答复。
记者由市消保委了解到,根据鞋类三包规定,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产品包修期为120天。“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如果在省内,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如果在省外,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款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