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去冒险 酒驾被查能怨谁
顾建明 记者黄晓雯
本报讯(顾建明 记者黄晓雯)碍于情面帮助朋友做违法的事情,不仅帮不到别人,还会害了自己。近日,同里交警中队查处了一起因“碍于情面”而触犯法律的案件。
当天傍晚,同里交警中队在屯村东关桥开展酒驾交通大整治行动,晚上7点40分许,民警远远看到一辆银灰色小轿车上桥后突然停下,并往后急倒车,民警见状,立即开车追了上去。
发现民警追上来,小轿车司机慌忙地加速倒车,结果车尾撞到了桥路边的限高杆,车尾受损后才停下。民警上前将轿车拦下,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值为28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随后,该司机被民警带回了中队。
据肇事司机程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郭某一起在屯村某酒店吃饭,想到晚上要喝酒,两人都未开车。饭后,郭某突然提出让程某开车送他回家,已喝了一瓶啤酒的程某本来拒绝了郭某的要求,但郭某再三要求,加之程某和郭某是一起做生意的好朋友,碍于情面,程某最终答应了开车送郭某回家。
没想到,两人在途经东关桥时被交警查获,逃跑时还撞到了路边的限高杆。程某不仅要接受酒驾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还要承担自己车辆及限高杆的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