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创新巡回审判模式,“打包速审”醉驾案
苏报讯(记者 张帅 实习生 傅蓉)醉驾入刑已有6年,但酒后驾驶仍然每天发生。昨天下午,虎丘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巡回审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随后,该院刑庭到苏州交警支队虎丘大队的巡回审判法庭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7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虎丘法院新闻发言人徐文杰介绍,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危险驾驶案件400件,呈高位运行态势,其中判处实刑的有351件,占比达87.75%。从时间段而言,醉驾多发生在晚上7时至12时之间,案发时间多在晚饭及夜宵之后。
随后,7起醉驾案集中开庭审理。这是虎丘法院同虎丘公安分局、虎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集中起诉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首次实践。
7起案件集中审理至结束,用了不到3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虎丘法院刑庭法官许修尧表示,集中起诉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昨天宣判的几起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包括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形。2月18日,吉某中午与好友聚餐喝酒,经过一下午的休息,他于傍晚6点左右开车上了高架,结果发生了车祸。警察到场处理。经鉴定,吉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76毫克/100毫升。昨天,法官作出判决:吉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在庭审过程中,几名被告人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到交警队处理车祸的刘先生受到极大震动,他感慨地说:“有生以来没干过什么缺德事,如果是因为醉驾被判刑,那真是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