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霍女士最近购买了一辆小轿车,新车才开了几个小时就出故障。她把车送回4S店检查,但故障一直没有排除。花十几万元买了一辆“问题车”,对此,霍女士完全不能接受。她向4S 店提出换车或退车的要求,但4S店只答应维修,不同意退换。为此,霍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此事。昨天,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消费者新车才开几个小时,故障灯就亮了
霍女士在苏州华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朗行”品牌的小轿车。5月26日下午4时许,她和家人去提车,然后开着新车回家停放。当晚7时左右,霍女士驾驶这辆新车出门,但车刚驶出小区,驾驶室仪表盘上的发动机故障警示灯就亮了起来。霍女士立即联系华丰公司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让她第二天把车送到公司去。
27日上午,霍女士把车送到华丰公司。汽车进入维修车间一个多小时后,公司有关人员告诉霍女士,警示灯已灭掉了。于是,霍女士将车开回家。当晚6时许,她开车出门时,发现发动机故障警示灯又亮了。
28日上午,霍女士再度把车送到华丰公司。这一次,霍女士一直到下午5时才拿到车开回家。然而,她晚上开车时,发动机故障警示灯第三次亮起。
新车才提两三天,总共才行驶几十公里,就出现故障,而且华丰公司连续两次没有排除故障。霍女士认为,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她向华丰公司表达了自己换车的要求,并表示如果不能换车就退车。
但她的要求被华丰公司拒绝。连日来,她与华丰公司协商无果。于是,她向党报热线反映此事。
销售商承认新车有故障,可修但不同意退换
昨天,记者前往苏州华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该公司服务总监罗松向记者介绍,霍女士连续两次把新买的车送回公司,公司进行的不是维修而是检查。当时,检查了汽车相关线路,但没找到问题,试车后故障灯就灭了,也没有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公司维修人员把霍女士所购汽车发生的故障现象向生产厂家“上海大众”反映。“上海大众”技术部回复称:可能是汽车变速箱里的电磁阀坏了,需要拆开变速箱更换电磁阀。
新车才开了几小时,为何会出现故障?罗松说,他不清楚具体原因,推测可能是一个批次生产的汽车,总体合格率是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但个别车辆可能存在问题,霍女士买到的可能正好是“问题车”。“目前,公司维修人员已基本确认,故障原因就是变速箱里的电磁阀坏了,准备更换电磁阀。”“如有需要,可能会更换整个变速箱。”
采访中,罗松多次明确,公司同意修车但不同意换车或退车,这一做法是符合国家有关家用汽车“三包”政策的。他表示,如果消费者不同意他们的做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市消保委“三包”政策对换车、退车有明确规定
新车刚买就出现故障,类似情况在生活中并不罕见,党报热线也接到过类似投诉。消费者提出换车、退车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介绍,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政策)明确规定了换车、退车的情况: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此外,在家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包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为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即变速箱)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包”政策还规定,家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私家车是家里的一件贵重物品,任何人刚买的新车就出故障,心理上难以接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维权还是要依法进行。”市消保委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