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吊销营业执照等
苏报讯(记者 苏青)我市工商部门正加速清理全市范围内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的相关规定,此次清理的对象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将实行分类规范处理。例如,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将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将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前设立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苏州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也可主动注销。因为2017年4月1日,我国已开始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其中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可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未开业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公告,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再进行公告。需要公告企业的公告时间也从45天缩短7至10天不等。
为了保证清理工作合规合法,稳妥有序,工商部门将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进行提示性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文书可以直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送达,并在工商机关门户网站上公示。